3月5日,《太阳报》报道,水晶宫的主教练格拉斯纳因超速驾驶被法院处以六个月禁驾处罚。

水晶宫教练格拉斯纳因超速驾驶被处禁驾六个月

事情发生在去年7月,地点位于伦敦南部的伯蒙德赛,在一个限速20英里的区域内,格拉斯纳驾驶宝马汽车行驶时被测速摄像头记录下。当时的时间是早上7点30分前,格拉斯纳的车速达到了29英里每小时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这起事件发生在格拉斯纳带领水晶宫赢得足总杯冠军后的两个月。显然,作为球队教练的他面临的不仅是比赛的压力,还有个人生活中的考验。

在向威尔斯登地方法院提交的信件中,格拉斯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,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。他在信中强调了对这项违法行为的深刻理解,并发誓将来不会再犯,选择不寻求法官的宽恕。

他写道:“我完全接受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,并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。我已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。考虑到我所肩负的职责,我将坚定地解决这个问题。”

法庭记录显示,因格拉斯纳有前科记录,禁驾处罚几乎成为定局。他于1月27日选择认罪,并在2月16日以书面形式接受禁驾处罚,不要求公开审理。这场审判最终于上周二由地方法官决定,给予了他六个月的禁驾处罚。

此次超速指控由伦敦警察厅提出。警方在法庭上表示,格拉斯纳原本试图通过支付罚款了结此事。案件工作人员艾米丽·德洛伊透露:“他已支付罚款并提供了驾照信息以便进行电子扣分。不过,增加的扣分将使他的总分达到或超过12分。因此,案件被转交检控团队以发出正式通知。”

水晶宫教练格拉斯纳因超速驾驶被处禁驾六个月

除禁驾外,格拉斯纳还必须支付660英镑的罚款、130英镑的诉讼费,以及264英镑的受害人附加费。